2004/01/26

MUSIC-01

搖滾樂本來就是一種庶民文化,一種集合通俗、流行、娛樂等等於一身的文化,這樣說並不是貶低搖滾樂的地位,只是和偏所謂(*)學院派的當代音樂比起來,的確就是這麼一回事。

(*)這裡加「所謂」兩字,是因為我對「學院派」這個名詞並沒有完全認同,只是暫且不太嚴謹的借用著。

不過即使是所謂的學院與非學院之間,本來就是非常模糊的境界。比如說JOHN CALE啦SAKAMOTO這種的,都是正規音樂背景訓練出來的,但是還是可以玩非常流行(只是相對的形容)的音樂,而也有許多不是科班出身的樂手,做起嚴謹的音樂有板有眼,(這裡我不敢隨便舉例啦 因為這類樂手及作品, 並沒有獲得所有學院派的認同)

既然是兩個不同層次與境界的東西,要用相同的一把尺來衡量就有些問題,舉個例子來說吧,在搖滾樂界玩experimental這群人,和contemporary樂手作出來的音樂,本來就是無法互相比較的東西,因為這之間只有差異 沒有孰好孰壞,或許在具有理論與實務背景的contemporary樂手眼中,ROCKER所謂的實驗顯的無知、幼稚、通俗、不專業...anyway
不過也有些具有相當背景的樂手,反而選擇以通俗文化的形式傳達自己的創作理念,或許是因為通俗文化具有特有的生命力與張力,或許是這樣的主題與他們的理念相仿,當然也很有可能只是單純的想跳脫束縛 叛逆一下無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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